关于督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完成准入条件保持情况自查的通知
来源:摩托车商会
发布时间:2020-10-30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装备中心〔2020〕588号
关于督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完成准入条件
保持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
我中心已于2020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自查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尽快完成企业自查工作并严格按照填报指南在线上完成企业自查结果的填报(线上填报地址http://clqyzr.miit.gov.cn),为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销售,请企业于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自查结果上报,逾期将视为未完成自查。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30日